鎖住西藏人民的枷鎖-論簽訂所謂十七條協議的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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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揭露西藏與中國簽訂《十七條的協議》的前因後果,對比香港的處境具有及時的參考作用,警示守護臺灣民主和言論自由。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君慈仁

於西藏出生,流亡印度後分別在印度、加拿大、歐洲等地求學。曾任藏人行政中央教育部編輯暨研究員等十七年;法國國立東方語言文化學院教導藏文三年;目前則於歐洲國立大學教授藏文。其個人著作包含政治與歷史研究、小說、詩歌、散文以及英翻藏等翻譯書籍已超過十本以上,深受西藏境內外的藏人好評。

索朗多吉

西藏人,生於拉薩,西藏大學藏文系所畢業。一九九二年流亡印度。一九九三年,西藏流亡政府首批藏、中文考試,錄取為公務人員,先後在公務員選拔委員會、外交部、台北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工作至今。一九九九年至二〇〇〇年在高雄國立中山大學政研所,當交換學生,發表《西藏的政治變遷》論文、撰藏文文法根本釋及中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漫畫書等書籍。

目錄


目錄

推薦序
作者序
譯者序

第一章  藏、漢在歷史上的地位
第一節 中國唐朝和宋朝時期
第二節「霍爾」或元朝時期
第三節   中國明朝時期
第四節   滿清王朝時期
第五節   中華民國時期
第六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
第七節   漢族學者關於藏、漢在歷史上的地位得出的結論

第二章   槍口下的「和談」
第一節   紅色中共政權與班禪喇嘛的假電報
第二節   利用藏人
第三節「和談」第一步——澄清事實和尋求外界援助
第四節  英國政府的阻撓
第五節   威脅與「和平談判」
第六節   中共預設「和談」的先決條件
第七節   武裝入侵和噶廈宴會
第八節   噶廈政府向聯合國申訴西藏問題

第三章  強迫簽署的《十七條協議》
第一節     新的領袖
第二節「和談」應該在哪裡舉行?昌都、拉薩或在北京?
第三節     西藏代表在昌都提出的《五項條款》
第四節     從西藏前往北京
第五節     西藏噶廈政府的指導「和談」的原則性手諭
第六節     承認班禪喇嘛的轉世靈童身份
第七節     中共踐踏西藏提出的《五項條款》
第八節     中共提出的『十項條款』
第九節     第一次「和談」會議
第十節     第二次「和談」會議
第十一節  第三次「和談」會議
第十二節   第四次「和談」會議
第十三節   恢復「和談」會議
第十四節   第五次「和談」會議
第十五節   中共在「和談」中提出班禪喇嘛問題
第十六節   第六次「和談」會議
第十七節   第七次和第八次「和談」會議
第十八節   確定《十七條協議》正文
第十九節   西藏代表提出統一管理整個西藏地區的設想
第二十節   正式簽署《十七條協議》和慶祝宴會
第二十一節 西藏代表們的動機和策略
第二十二節「西藏地方政府」一詞的來歷
第二十三節《十七條協議》的《附件》
一、《附件一》
二、《附件二》
第二十四節  中共是否偽造並使用西藏政府代表們的私人印章
第二十五節   西藏代表們有無向西藏噶廈政府請示彙報
第二十六節   證明《十七條協議》是城下之盟的若干別的證據
第二十七節    西藏噶廈政府問責「和談」代表們

第四章  中共背信棄義的八年
第一節    西藏政府的酌情做出的決定
第二節    初次接見張經武
第三節    從卓木返回拉薩
第四節    反對《十七條協議》
第五節    阿沛.阿旺晉美的陳述
第六節「西藏人民會議」擴大會議的決議
第七節    承認《十七條協議》的電報
第八節    阿沛.阿旺晉美的想法
第九節    罷免攝政事件與西藏民眾的不滿情緒
第十節    中共違反《十七條協議》的若干實例
第十一節   公開宣布不承認《十七條協議》
第十二節《十七條協議》的法律地位
第十三節《十七條協議》的價值
第十四節   參考資料

君慈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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